中國傳統木結構建筑大體上可分為抬梁式、穿斗式、井干式三種類型。其中抬梁式結構應用較廣,穿斗式次之,井干式結構多應用于盛產木材地區。
1、抬梁式
抬梁式木結構的建造,主要沿著建筑進深方向前后立柱,柱端架梁;梁上立瓜柱(即短柱,因有做成瓜形的,所以稱瓜柱),瓜柱上再架梁;再立瓜柱、再架梁;以此類推,層層疊垛而成。
梁的長度,自下而上,逐層縮短。在最上一梁的中部,立脊瓜柱。兩梁間高度按照一定規律,自上而下逐層遞減(即宋朝的舉折)或自下而上遞增(即清朝的舉架),從而形成了古建屋面優美柔和的曲線。
用這種方法組成的房架,每組稱為一縫,兩縫房架即四柱之間所組成的空間,就是古建筑的基本單元——間,一座古建筑一般由 3、5、7、9 等單數開間組成。
抬梁式建筑的墻體僅起間隔或圍護的作用而不承重,即所謂墻倒屋不塌,但墻體對于建筑物的整體剛度還是起著一定的作用。
2、穿斗式
穿斗式木結構建筑主要應用在中國南方各地,它的基本組成構件是柱與穿枋(也稱穿)。穿斗式木結構是沿建筑進深方向立柱,柱頭直接承檁。
穿斗式與抬梁式的主要區別:①柱頭直接承檁,無須通過梁傳遞荷載,故比抬梁式承載力高;②落地柱較多,柱距較密;③一縫房架中柱與柱之間由貫穿柱身的穿枋聯成一個整體。穿斗式木結構的立柱,沿進深方向自前后向中心(脊部)逐漸增高,以構成與抬梁式木結構相似的曲線形屋面。
在穿斗式木結構中,由于立柱所承受的荷載遠比抬梁式結構的立柱小,因而柱徑也相應縮小,這就發揮了小直徑木料的作用,不僅用料經濟而且建筑體態也顯得輕盈。
它的不足之處在于:小直徑木料難以承受厚重的屋面荷載,因而在中國北方很少使用;落地柱較多,難以構成較大的完整空間。由此,在中國南方可以看到另一種做法,在同一座建筑中,中間用抬梁式結構,兩端用穿斗式結構,以滿足較大室內空間的需求。
3、井干式
井干式木結構是用原木(或方木)疊垛而成的結構,大多將原木簡單加工,縱橫疊垛,形成一個矩形空間。
據記載,漢武帝時在宮苑中曾建有高大的井干樓,“襻井干而未半,目旋轉而意迷”的描述,說明井干式結構在中國有不少于三千年的使用歷史。直到今天,在盛產木材地區仍有使用。這種結構形式不僅在中國有,在森林資源豐富的其他國家也可見到。